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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常德市第四中学校歌》征集方案

发布时间:2010-05-17 16:37     浏览量: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达全体师生的共同理想、意志和精神风貌的重要形式,也是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精神旗帜。为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丰富学校的文化内涵,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创建精品学校,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及校友征集《常德市第四中学校歌》,并举行校歌创作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校友。     二、征集要求     (一)歌词征集要求     1、歌词要体现我校师生努力拼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体现初中学生的特点,突出“明义”主题,反映我校的学校文化、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理念:“为了师生的进步,为了学校的发展”;办学目标:“弘扬明义文化,培养明之人义”;四中精神:“和谐、务实、合作、进取”; 校训:“励志,笃学,乐行,明义”。学校文化建设的定位:创精品校园——班子精明、队伍精干、管理精细、环境精致、质量精湛)     2、歌词要简洁凝炼、朴实自然,含义隽永,具有原创性。     3、歌词长短适宜,有节奏感,朗朗上口。     (二)歌谱征集要求     1、旋律优美感人,节奏流畅明快,能充分体现昂扬、向上的气概。     2、曲谱富有创意,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     (三)其他要求     1、作品可以单有词或单有曲,也可以既有词又有曲。     2、投稿数量不限,谢绝抄袭或翻唱,文责自负。     3、来稿以打印稿、电子版或邮件形式传送。要求以A4纸打印,并附word电子文档投稿。所有稿件请注明姓名、性别、邮编和联系方式。如是学生来稿,应届生注明班级,校友注明级届。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校歌征集”,邮件请用附件,注明“校歌征集”主题。     4、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发布途径     征集词、曲将通过学校网站、广播台、校刊及其他传媒公布。     四、征集评奖      1、学生作品由政教处负责收集,教师及校友作品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投稿日期自即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     2、学校组织评审组对所有的征集稿件进行初评,提出推荐作品名单。     3、推荐作品将进行集中展示,通过作品展示、网上投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最终审定确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4、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对录用的歌词或曲谱各给予1000元奖励。     5、作品一经录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拥有对该作品的修改权。     五、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第四中学政教处(或办公室)     邮政编码:415000     电子邮箱:cds4z@.163.com     联系电话:0736—7225080      联 系 人:高祖亮、夏立共                 发    布:常德市第四中学办公室                       常德市第四中学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