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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四中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2 20:49     浏览量: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常德市第四中学是一所初级中学,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第四中学部门预算下设五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教处,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第四中学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常德市第四中学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学校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事业运行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教育支出。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常德市第四中学2019年收支总预算1954.21万元。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195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3.64万元,占89.22%(经费拨款1734.64万元,占88.7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万元,占0.46%);上级补助收入210.57万元,占10.7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08.33万元,增长5.54%,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07.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标准提高、文明单位奖励等。纳入预算收入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国有资产房屋出租等.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195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48万元,占95.2%;项目支出93.73万元,占4.8%。主要包括教育支出1954.21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08.33万元,增长5.5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08.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标准提高、文明单位奖励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3.6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743.64万元,占100%;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04.15万元,增长5.9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04.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标准提高、文明单位奖励等。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常德市第四中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4.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性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9.88万元,包括:福利费等。

2.项目支出:常德市第四中学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零星维修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常德市第四中学“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公务接待批次56次,人数98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5万元(因公出国团组数1组,人数1人)。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7.14%。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常德市第四中学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学校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45.72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常德市第四中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常德市第四中学无公务用车。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常德市第四中学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9.46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9年常德市第四中学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3.64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德市第四中学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xls